▶ 送检前业务联系
符合收检条件的检品,由委托单位按规定填写校准委托书,统一编号、登记、录入,然后将检品送到实验室签收。其余各种流量仪表可直接电话联系。凡不是国家规定检验项目的样品不 予收检。接收的检品要检验目的明确、包装完整、标签批号清楚、来源确切。
▶ 送检
a、来站送检或校准流量计进行合同评审;
b、办理样品接收手续。
注:送检时提供流量计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资料以及上一个周期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
▶ 安排检定
▶ 检定完成
通知客户检定情况、办理财务及领取样品手续。
联系电话: 13333784952
联系人:张志强